【重要】陸生辦理申請校內轉系流程?

A依教育部102年10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020149833號函規定,陸生轉系應於當年度教育部核定招收陸生之系所範圍內辦理。惟國內109至111學年度大學部並未招收陸生,因此現階段辦理陸生轉系,需於轉系當年度依教育部規定時程報部申請。

  1. 同學應於欲轉系之前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向兩岸中心提出。
例如:欲於112學年度第一或第二學期申請轉系的同學,應於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向兩岸中心提出,由兩岸中心於隔年11215日先向教育部申請同意
  1. 應留意教務處校內辦理轉系公告,通常於前一學期期中辦理下一學期校內轉系申請,請同學於時程內填妥轉系申請表,依校內轉系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