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依據111年11月15日教育部臺教文(二)字第1112505720號辦理
- 111學年度陸籍研修生入境自111年11月7日零時(航班表定抵臺時間)起,調整入境機制。
- 陸籍研修生抵臺前入境許可證之取得:依據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之規定,由各校備具陸籍研修生相關申請表件,逕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入境許可證。
- 各校應於陸籍研修生入境前宣導入境防疫新規定,另陸籍研修生入境免向本部申報,由各校自行掌握陸籍研修生入境情形,為利各校掌握陸籍研修生動向及陸籍研修生遇有突發狀況之處理,學校須於學生入境前1日至境外教研人員及學生來臺資訊系統(以下簡稱OSAS系統)填報名冊,並於學生入境日翌日中午12點前至系統點選確認入住自主防疫地點。
- 陸籍研修生得自各國際機場/港口入境,不限桃園國際機場(以下簡稱桃機)。若學生於桃機以外其他機場/港口入境,學校須協助引導接送事宜,並由專人與學生保持連繫,以利學生如遇突發狀況,能及時處理。
- 本部桃園機場小組(以下簡稱桃機小組)改於桃機入境大廳設櫃檯,處理緊急事件及提供諮詢服務;11月至12月服務時段為8:30至17:30。各校應設有緊急聯絡窗口供學生及桃機小組人員聯繫;另如採線上協助接機,應確認學生是否按照入境時間抵達及入住自主防疫地點。桃機小組於服務時間以外,接獲各機場/港口或學生通知發生突發狀況,將連繫學校之緊急聯絡窗口,由學校前往現場處理,若學校未及時安排,將由桃機小組與學生保持連繫,視情況派人到場協處,且該案列入學校重大缺失議處。
- 檢疫規範:陸籍研修生入境無須居家檢疫,但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,免填報防疫追蹤系統,自學生抵臺後由學校自行關懷學生身心狀況,及時提供有症狀或確診學生醫療協助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,且2日內快篩陰,即可外出及到校(班)上課。
- 入境後至居家檢疫之交通方式:
(一)如無症狀,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、親友/機關團體(學校派專車)接送、自駕,前往自主防疫地點。
(二)如有症狀,需進行唾液PCR並由學校線上引導學生搭乘防疫車隊(防疫車隊自10月13日起將依實際搭車里程計
費)或改由學校派專車載學生前往自主防疫地點。 - 自主防疫地點:
(一)如無症狀,除可住符合1人1室(獨立衛浴)條件之租屋處或親友住所或旅館外,學校亦可安排學校宿舍作為自
主防疫地點,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且住學校宿舍者,須入住學校隔離宿舍。
(二)如有症狀,仍可入住符合1人1室(獨立衛浴)條件之租屋處或親友住所或旅館外;但若入住學校宿舍,須為符
合1人1室(獨立衛浴)條件之「隔離宿舍」,確診則轉入住「照護宿舍」。
(三)如入住學校宿舍,同日入境的同校陸籍研修生,得多人同住一室,惟如果同住一室之中有人轉確診,其同住室
友「進行0+7天自主防疫」,爰建議事前告知學生或盡可能安排1人1室之學校宿舍作為自主防疫地點。
(四)自主防疫期間,如轉為確診之輕症個案,則移動至學校照護宿舍隔離。若照護宿舍床位額滿,由本部協調指揮
中心移動至集中檢疫所。
(五)有關入境前流程圖及入境後流程圖可參照本部111年10月7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4524號函附件。